解除委托合同需赔偿吗?
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的,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。受托人按约定完成委托事务,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报酬。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。就委托人而言,如果受托人没能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,委托人可以在不对受托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,此时不需承担赔偿责任;对受托人来说,同样可以提出解除委托合同,但也必须以不给对方造成损失为前提,否则便应当赔偿损失。
《合同法》第四百零五条规定,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,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。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,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,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。
第四百一十条规定,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。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,应当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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